|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4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24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2025年11月2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5)24-1号地块:2025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5年11月26日15时3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17时。 |
| 3.昌土(2025)24-1和24-2地块共为一宗地,竞买保证金共60万元;昌土(2025)25-1和25-2地块共为一宗地,竞买保证金共440万元;昌土(2025)26-1和26-2地块共为一宗地,竞买保证金共60万元。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
|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
| 联 系 人:吕莉 |
|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
|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