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交国土告字〔2023〕01号-03

信息时间:2023-05-16

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交国土告字〔202301

     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批准,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 2

出让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楼面地价起始价(元/ m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01-01

海港区西部快速路以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

28985.78

居住

商服

70

40

1.8

30%

35%

4659

12000

01-02

抚宁区金山大街以南、丹霞路以西

17707.53

居住

70

1.5

25%

35%

2400

1300

01-03

抚宁区北商业街以南、迎宾路西侧

29589.94

居住

商服

70

40

1.8

35%

30%

1950

2100

0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机构或境外人员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020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统筹配建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邮政服务及市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党群服务中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按照抚宁区政府要求,养老服务用房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建成后移交抚宁区民政部门。

各地块地上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装配式建造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要求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要求等,以宗地规划条件为准。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3510日至65日到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65日下午5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3529900671020在红旗路政务服务大厦4楼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01-01号地块:67930

01-02号地块:67950

01-03号地块:671010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0335-3655583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95

联系电话:0335-3655515

人:李先生 黄先生 郭先生

 

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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