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南区一期配套工程一标段
更正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南区一期配套工程一标段(工程编码:2026B1303021010-1)进行更正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项目名称统一改正为:“海阳康养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南区一期配套工程施工一标段”。
2、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表,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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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备注 |
是否合格及相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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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 |
有效 |
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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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资质证书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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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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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经理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书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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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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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业绩要求 |
符合本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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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保证金 |
有效,符合 本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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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
有效,符合 本文件要求 |
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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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
是否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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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镇人民政府 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