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山路(滨河路-长江西道)道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2023-06-02

宁静山路(滨河路-长江西道)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现对宁静山路(滨河路-长江西道)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编号:2023B1303011017)招标文件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1类似项目指2018 5 1 至今,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修改为:2.1.1类似项目指2018 5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合同 1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四、评标办法

c.类似项目指(2018 5 1 至今,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修改为:c.类似项目指2018 5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十、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类似项目指(2018 5 1 至今,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修改为:1类似项目指2018 5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独立完成合同额 1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四、评标办法 3.商务部分评审 (4)评分标准:

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0.5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5 (0.5-2 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

修改为:“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1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5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

五、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八、项目管理机构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本补充通知共1页,请投标单位自行核对。

 

人:秦皇岛市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山东耀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