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已由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青审批投资备〔2026〕86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0%。
项目建设单位为智算大数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智算大数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916.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4696.52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87.17平方米。一期用地面积62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7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研发中心厂房建筑面积4716平方米,门卫42平方米,消防水泵房120平方米,消防水池124平方米。同步搭建标准化基础设施、研发平台系统及场景运营系统,基础设施统筹搭建,划分智能制造试验区、机器人训练功能区、虚拟电厂调度指挥区等专项区域,配套建设障碍物模拟装置、地形模拟系统、工业场景模拟工作站、人机交互训练平台、机器人故障诊断与维修训练设备等专项设施,满足多场景试验、训练与调度需求,建设地点:双山子镇工业规划园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按要求完成本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项目设计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4796.13万元。
2.3 计划工期: 2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
2.4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新建工业建筑建设项目设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施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或工程总承包(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的新建工业建筑建设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其他
?3.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6年 04 月 2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1)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2026年 04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hdggzy.cn/qhdggzy/)获取招标文件;
4.2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hdggzy.cn/qhdggzy/)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0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hdggzy.cn/qhdggz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蒋小艳、柴克,联系电话:0311-83086862、15032863257。
监督部门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建筑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35-7522347
电子邮箱:qlxzbb@163.com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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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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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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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招标人:智算大数据(青龙满族自治县)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东赶河子村(河北青龙经济开发区);联系人:崔晋菘,联系电话:18630371993,电子邮箱: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工农路486号;项目负责人:蒋小艳,联系电话:0311-83086862;联系人:蒋小艳、柴克 ,联系电话:0311-83086862、15032863257,电子邮箱:ctgj202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