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黎县殡仪馆原址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昌黎县民政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黎县殡仪馆原址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昌黎县大张庄村南,261省道东(昌黎县殡仪馆院内)2.1.2建设规模:采购内容包括4台双炕面拣灰火化炉,2台平板火化炉,2台骨灰粉碎整理机,2台十二生肖祭祀炉(六门/组),1台遗物焚烧炉,1台遗体清洗消毒设备,1台空气净化机,8台尾气除尘器,12台实木瞻仰棺,3台升降制冷瞻仰棺,28台三门冷冻柜,28台单体冷冻柜,20辆推尸车,2辆电动升降车,1台大型实木瞻仰台,2台中型实木瞻仰台,3套音响系统,3辆瞻仰台对接车,3套LED显示屏,1套信息化工程,1套污水处理设备及整容台、跪垫、花圈、供桌、献花台、奠字主持台等设备。2.1.3交货地点:昌黎县大张庄村南,261省道东(昌黎县殡仪馆院内)2.1.4交货期:三个月(甲乙双方确认货物具备进场条件)2.1.5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2.1.6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资质, /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20 09:00至 2026-0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2-10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吴向勇,联系电话:0335-286661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巧静,联系电话:0335-5899316。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35-2605152
电子邮箱:qhd_clzbb@163.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昌黎县殡仪馆原址改扩建项目设备采购 |
无 |
0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昌黎县民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司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昌黎镇四街路南127-2 | 地址: | 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渭水道2号燕山大学软件中心204室 |
| 邮编: | 066600 | 邮编: | 066000 |
| 联系人: | 吴向勇 | 联系人: | 李巧静 |
| 电话: | 0335-2866616 | 电话: | 0335-5899316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clxmzjshg@163.com | 电子邮件: | hebeisiang@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