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304不锈钢常压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5-07-09

【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304不锈钢常压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304不锈钢常压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04不锈钢常压罐及配套操作平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旨在采购225台304不锈钢常压罐及其配套操作平台,以满足茅台葡萄酒公司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的发酵、冷冻、储酒等需求,货物为招标人生产所需的定制产品。 2.1.2建设地点:秦皇岛市昌黎县。 2.1.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采购的供货安装及维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9 09:002025-07-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3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qhdggzy.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zbxhcms/)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设备技术服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设备技术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孙爱霞,联系电话:0335-218670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常佳旺、刘子初,联系电话:0335-3608786、1573356464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昌黎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35-2605152

电子邮箱:qhd_cl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年产1.8万吨葡萄酒项目304不锈钢常压罐采购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昌黎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昌黎县 地址: 秦皇岛市建设大街35-1号宜安大厦7楼
邮编:

066600

邮编: 066000
联系人:

孙爱霞

联系人: 常佳旺、刘子初、裴召银、张晓靖
电话:

0335-2186709

电话: 0335-3608786、15733564648
传真:

0335-2186709

传真: 0335-3608786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xzb0335@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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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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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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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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