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2025113340080002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再生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排水及高低压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存在多址信息)
中标金额:654720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再生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排水及高低压工程)设计
服务范围:第一污水处理厂内一体化泵站,设计规模1.6万m3/d,新建DN500再生水管线(PE管)约3.4km,DN200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浓水回水管线(PE管)约2.7km。包括此泵站的动力配电设计。
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秦皇岛市海港区再生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排水及高低压工程)设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的专业技术规范与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高帅(甲方评委)、马艳华(主任)、田秀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820.8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暂行办法》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计取。自领取成交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给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要求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市政服务中心
地址:秦皇岛市迎宾路98号
联系方式:0335-3399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莱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107室
联系方式:0335-3216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0335-3216463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