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及相关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130321230143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行政办公中心及相关区域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中第45页评分标准细则商务标部分中的类似业绩:“2、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学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合同,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5分。注:(1)每一份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包含首页、签章页、金额页、服务期限等)及相关发票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2)同一服务对象不重复得分(不包括物业小区业绩合同)。3.业绩合同至少包含采购需求中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服务(秩序维护)、工程维修服务、会议服务等项内容。(不满足上述条件不得分)。”
更正为:“2、投标人自2020年12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合同,每个业绩得1分,最高5分。注:(1)每一份业绩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中第45页评分标准细则商务标部分中的物业经理:“初级以上职称证书(1分)”更正为“初级职称证书(1分)。”
3、将招标文件第46页商务标部分的“绿色物业管理10分、培训方案3分、服务承诺8分”三项内容划归技术标部分。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12月26日9:3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http://www.hebpr.gov.cn/index.html)进行网上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dggzy.cn)企业自助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详见“帮助”。具体事宜可联系0335-360221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